摩友状告高速交警大队结果来了...
“摩托车能不能上高速?”是很多车友的疑问,也是摩旅的最大困惑,不过近日的一场摩友胜诉,让我们看到了既然认为不合理的事,必须要去争取。
这场胜诉历经一年的时间,事由2020年7月陈先生在驾两轮摩托从西安返回安康时,在安康东收费站被安康高交大队民警拦下,并以违反高速公路禁令标志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38条、第90条,对陈先生驾驶证记3分,罚款200元处罚。
对此陈先生认为安康高速交警的处罚不当,随之将安康高交大队告上法庭,但随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下达的一审判决结果是陈先生败诉,随后陈先生认为一审判决缺乏有效法律依据,并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。
在此期间,陈先生在陕西省交通厅进行了咨询,对此陕西省公安厅在省政府网站回复称摩托车上高速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,陕西省从未出台过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规定和有关政策。
2021年6月21日,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最终下达了终审判决,撤销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,撤销安康高速交警大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二审诉讼费100元由安康高速交警大队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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