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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摩托车新车上牌政策

一、无锡市摩托车上牌条件

1、摩托车必须是四冲程普通二轮摩托车,且登记时间在10年以内。

2、带好本人身份证(外地人还要房产证、居住证)、摩托车档案和相对应的摩托车驾驶证到东亭综合科。

3、您的名下不能有登记的摩托车,如有请办理转移或注销后方可再登记新的摩托车。

4、可办理摩托车登记上牌的范围和对象为:

本市户籍:请确认户籍在锡山区、惠山区、新吴区(硕放、园区、梅村、鸿山、坊前,新安、路东、国际科技园派出所范围内的区域)、滨湖区(胡埭、马山、雪浪、南泉、东绛、华庄、梅梁派出所范围内的区域),一人只能申领一辆摩托车上牌,携带身份原件、购车发票原件、交强险保单原件、进口摩托车还需提交进口凭证原件、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办理。

非本市户籍:请确认本人在锡山区、惠山区、新吴区(硕放、园区、梅村、鸿山、坊前,新安、路东、国际科技园派出所范围内的区域)、滨湖区(胡埭、马山、雪浪、南泉、东绛、华庄、梅梁派出所范围内的区域)购房并有本人名下房产证,一人只能申领一辆摩托车上牌,携带身份原件、有效期的江苏省居住证原件、购车发票原件、交强险保单原件、进口摩托车还需提交进口凭证原件、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办理。

在上述地区买房的非本市居民,同时户口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摩托车限制通行区域范围以内,且具有本地驾驶证。符合上述上牌条件的摩托车核发摩托车专段号牌,悬挂专段号牌的摩托车不准进入主城区限制通行区域范围内行驶。如有疑问请打电话88700757。  

注:根据工信部产业[2014]453文件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》(GA36)标准取消摩托车前号牌的有关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,只核发摩托车后牌。

二、准备资料

1. 填写《机动车注册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

2. 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(复印件存档):个人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(境外人员持护照并需到有资质的翻译社翻译),单位持组织机构代码证,委托代理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明。

3. 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: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(存档联)或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或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必须是原件,如境外发票则需进行翻译并提交关税、增值税的税票。

4. 国产机动车需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,进口机动车需提供进口凭证原件。

5. 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。

6.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(复印件存档)。

7. 车辆识别代号(车架号码)拓印膜。

8. 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、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。

9.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应提供市财政局的采购证明单。

10. 未达欧Ⅱ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注册登记。

11. 微型普通客货车市区不予注册登记。

12. 市(县)辖区的机动车注册登记由市(县)车管所受理,属进口车的由市(县)车管所审核盖章后到市车管所办理。

三、新车上牌流程

1.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;

2.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;

3.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;

4.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;

5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。

无锡市摩托车新车上牌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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